107學年度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(2019.2.1起聘)

  • 歷史系
  • 三月 22, 2018

國立臺北大學歷史學系誠徵教師公告

擬聘單位:歷史學系
擬徵聘名額: 專任一名
擬徵聘職稱: 助理教授以上
所需資格條件: 具國內、外博士學位 (如學歷、經歷)
應具專長:中國近現代史(鴉片戰爭以後)。

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:

1.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。

2.詳細履歷表(含照片二張、身分證或護照影本二份等,並註明聯絡電話、手機及E-mail)。

3.詳細著作目錄。

4.學歷(國內、外博士學位)、學位證書影本(已通過論文口試,確定取得學位者,必須
由校方頒發畢業證書單位證明申請者可於2019年1月31日前獲得博士學位證書)及經歷
(含現職)之證明文件(影本)。(*如係外國學、經歷者,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認
證證明、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、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
入境紀錄、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)

5.五年內著作一式五份。(請於代表著作上標明「代表著作」字樣)。

6.已取得教師證書者請附影本。

7.擬開大學部與碩士班專門科目之課程大綱。

8.新聘教師申請書(點此下載Application Form)、最近五年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(點此下載List of publications)資料填妥後請將紙本及光碟電子檔一併寄上。

9.本系初審通過後,將進行面試。

10.有意申請者請依申請截止日期(以郵戳為憑)檢附有關資料文件郵寄至「23741新北市
三峽區大學路151號,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」【請註明歷史學系及應徵者姓名、應徵
類別】。

11.合者通知(須退件者請於來函中註明並自備郵資)。

12.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歷史學系所教師及專長領域。

申請截止日期:107年5月8日(以郵戳為憑)
起聘日期: 108年2月1日